政策法规
兰州市严禁流域水电站枯水期私自排沙清淤
2018-02-10 09:32  点击:671
2月7日,从兰州市发改委获悉,为确保兰州市居民饮水安全,兰州市发改委、兰州市公安局于近日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于2月6日——3月25日期间开展2018年兰州市水电站管控工作。管控期间,严禁流域水电站枯水期私自排沙清淤。

公告称,管控期间,水电站可正常运行。但在开展维修、检修等水电站运行常规工作时,应按规定程序向当地水电站主管部门申请。水电站上游来水水质出现异常情况时,需及时向驻站人员反映;上游来水量突然增大,需加大下泄生态流量,提前通知下游水电站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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