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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洋能源与冠县达成分布式光伏战略合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28 浏览次数:747

近日,林洋能源(601222)与冠县政府签订了分布式光伏电站战略合作协议。



签约仪式上,陆永华总裁表示:“本次双方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既是林洋新能源深耕中国东部分布式光伏战略部署的重大成果,也是冠县推进生态城市发展的重大机遇。林洋与冠县的此次联手,将充分发挥林洋在‘智能、节能、新能源’方面的优势,创新冠县传统的‘能源之都’,打造全国光伏第一县,成为冠县新的城市名片。”


冠县县委书记牟桂禄表示:“冠县是山东省四大太阳能应用示范县之一,非常欢迎林洋集团陆总裁到冠县投资,更代表冠县人民感谢林洋在冠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突出贡献。全县正努力打造全国光伏第一县,结合林洋公共事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优势,打造分布式光伏冠县模式,并向全山东和全国推广。”


聊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崔新乐、县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崔行飞、县政府副县长张澍民、吴景博;林洋集团副总裁陈金敏、财务总监周辉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双方将紧密合作共同完成以下目标:


1.继续加大投资,利用林洋集团在光伏领域及农业领域的各项优势,规划新建100MWp高效农光互补光伏项目+3000户光伏扶贫项目。


2.利用冠县辖区内所有公共事业机构屋顶资源(预估规模为50MWp),建设分布式公共屋顶光伏项目,打造“冠县分布式公共事业屋顶电站”模式,并向整个山东乃至全国推广。


3.结合冠县辖区18乡、近100万人口的实际情况,布局N型高效户用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计划三年内完成8万套的户用屋顶光伏发电,提高辖区内绿色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有效增加农户收入。

山东作为林洋新能源分布式光伏电站重点战略布局区域,已在山东投资建设多个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包括:全国单体最大的冠县万善70MW高效农业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多座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村级扶贫光伏电站等,对当地扶贫工作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署,积极响应国家使用绿色能源的号召,基于林洋集团GW级光伏电站建设和运营能力,利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分布式公共事业屋顶光伏电站和户用光伏电站项目,着力打造“冠县美好环境+光伏扶贫模式”,扶持地方贫困人口脱贫,带动贫困人口致富奔小康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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