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自2015年起的电改目前已成功迈入传统电力交易市场与集中竞价交易市场并行的阶段,一些省电力交易中心已成功开展多次电力集中竞价交易,交易规则和考核机制正在逐步完善。但是,此次电改也存在各种问题,电厂、售电公司、电力用户等各方利益诉求不同,对电力市场的要求也差异明显,甚至在电价这个关键环节,市场参与各方利益诉求完全相反,如何解决电改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成为市场参与方探讨的重点。
根据《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规划要求: “具备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为主、现货交易为补充的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逐步建立以中长期交易规避风险,以现货市场发现价格,交易品种齐全、功能完善的电力市场。”该意见明确了建设主要由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构成的电力市场。与电力市场构成配套的是电力市场模式,意见规划建设分散式和集中式两种市场模式。分散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实物合同为基础的模式,集中式是主要以中长期差价合同为基础,配合现货交易,采用全电量集中竞价的电力市场模式。
从意见规划的电力市场构成和市场模式中,我们可以清晰的发现国内现货市场的定位,即:现货交易作为市场化电力电量平衡机制的补充部分,发挥发现价格、完善交易品种、形成充分竞争的作用。现货交易广义的定义是指买卖双方根据自身对实物商品的需求,根据商定的方式,在较短或实时时间内进行实物商品交易的一种方式。具体到特定商品才能对现货交易予以更精确的解释,电力现货交易则是以电能量作为商品进行交易,包括日前电能量、日内电能量、实时电能量和辅助交易服务等交易类型。从电力现货的概念出发,结合电改当前阶段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可以理解在本次电改战略中发展电力现货市场的必要性,电力现货市场是对当前电量长协交易和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完善和补充,电力现货市场可以缓解和解决当前遇到的电能量交易灵活性不足、电量交易市场化程度不足、电价未能充分反映电力供应和需求真实性的不足。
电力现货市场仍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发展。
有关电力现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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