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新闻资讯政策法规正文

《山西电力合同电子化管理办法(暂行)》:电子合同适用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厂网双边交易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14 浏览次数:1286
近日,国家能源局山西监管办印发关于《山西电力合同电子化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电子合同适用于厂网双边交易、电力直接交易、跨省跨区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西龙池容量电费认购交易及其他政府要求的电力交易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交易。

本文由中国电气网搜集整理,不代表中国电气网的立场,中国电气网承诺:我们不制造电气电力资讯,我们是电气电力资讯的搬运工。欢迎加入电气网。我们这里有你需要的电气信息。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删除!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在线客服